简述汽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防尘防雨试验方法
防尘试验
1.试验前,应使试样灯泡光通量稳定(或由光通量稳定的同类型灯泡替代),并测定其*大光度。
2.试验时试样以正常工作状态置于试验箱内距箱壁150mm以上处,对于有漏水孔的试样应予封闭,按表5条的规定,在试验电压下点灯15min,熄灯15min,重复试验至结果。
3.试验后试去试样表面的灰尘,测出其*大光度,不得比试验前降低10
%以上。
防水试验
1.试验时试样以正常工作状态置于试验箱内,对于有漏水孔的试样应予打开,按表6条规定进行试验。
2.对于内装式汽车灯(灯壳在汽车上)防水试验,在灯尾(安装灯泡部分)后部设一与配光镜面积相当的挡水板,使喷水不直接喷到灯尾上,进行试验;或由供需双方协商,置一与汽车上使用相似的灯壳内进行试验。
3.试验后恢复放置1h,灯壳内部不得有2mL以上的残留水,灯光组内部
不得进水。